重庆市是全国14个民族工作重点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之一。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,重庆市现有54个少数民族成分(缺乌孜别克族),少数民族人口197.36万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6.4%。其中,土家族142.4万人,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72.2%,占全国802.81万土家族人口的17.7%;苗族50.2万人,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5.4%,占全国894.01万苗族人口的5.6%。全市散居少数民族约14.36万人,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.28%,主要有回族、蒙古族、满族、朝鲜族、藏族等,主要分布在万州等17个区县。少数民族较多的乡镇有45个,有8个民族乡。
渝东南民族地区是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区,包括石柱、彭水、酉阳、秀山自治县和按民族自治地方对待的黔江区等“一区四县”,幅员面积1.69万平方公里,占全市总面积的20.5%,总人口295万人,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83万人,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92.72%。该地区地处武陵山脉西翼,东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、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接壤,南与贵州省铜仁地区毗邻,是渝、黔、湘、鄂四省(市)结合部,既是少数民族聚居区,又是老革命根据地,同时也是国家级贫困区域。改革开放以来,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,我市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艰苦奋斗,顽强拼搏,创造了得到党中央、国务院肯定的“宁愿苦干,不愿苦熬”的黔江精神,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。
目前,全市党政机关有少数民族干部9200余名,约占干部总数的7.8%,比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高1.4个百分点。全市少数民族干部中,有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名,地厅级领导干部56名,县处级领导干部 688名。市委统战部、市人事局、市国资委等18个市级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。